關于開展教育領域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部門:
為嚴格落實湘潭市教育局《關于教育領域幾個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防止教育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的發(fā)生,現(xiàn)就我校開展集中整治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點
(一)教師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
1.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名義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微信紅包等;
2.參加由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
3.讓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4.利用家長資源或向家長及學生推銷商品謀取私利;
5.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
6.利用職務之便在學生排座或選班干部等過程中謀取私利。
(二)教師違規(guī)有償補課等行為
1.組織或變相組織、參與有償補課、違規(guī)補課;
2.推薦或暗示學生參加校內外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3.參加或掛名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有償補課。
(三)教職工違規(guī)招生等行為
1.在招生中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等行為;
2.買賣生源或委托中介機構及校外人員有償招生。
(四)違規(guī)使用教輔材料等行為
1.強迫、誘導、暗示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指定的的教輔材料;
2.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圖書報刊、購買專題教育讀本等。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自查。各科室要對照整治重點進行全面自查,形成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或防范措施、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填寫好《教育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清單》在7月5日前交紀監(jiān)室,同時發(fā)送電子檔。(完成時限:2021年7月10日前)
(二)整改落實。各科室要對照問題清單開展全面整改,建立整改臺賬,有效推進、精準施策,確保整改真實、到位、有效。(完成時限:2021年10月30日前)
(三)督查檢查。紀檢監(jiān)察室要加強對各科室開展集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的監(jiān)督檢查,對問題查找不精準、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追究科室負責人責任。(完成時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中共湘潭生物機電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6月24日
教育領域突出問題自查清單
部門(蓋章): 部門負責人(簽字): 分管校領導(簽字):
序號 | 自查內容 | 是否 | 整改或防范措施 | 責任人 | 整改時限 | |
1 | 教師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 | 1.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任何名義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微信紅包等; | ||||
2.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參加由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 | ||||||
3.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讓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 ||||||
4.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利用家長資源或向家長及學生推銷商品謀取私利; | ||||||
5.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 | ||||||
6.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利用職務之便在學生排座或選班干部等過程中謀取私利。 | ||||||
2 | 教師違規(guī)有償補課等行為 | 1.組織或變相組織部、參與有償補課、違規(guī)補課; | ||||
2.推薦或暗示學生參加校內外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 ||||||
3.參加或掛名參與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有償補課。 | ||||||
3 | 違規(guī)招生等行為 | 1.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招生中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 | ||||
2.科室工作人員是否存在買賣生源或委托中介機構及校外人員有償招生。 | ||||||
4 | 違規(guī)使用教輔材料等行為 | 1.教師是否存在強迫、誘導、暗示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指定的的教輔材料; | ||||
2.教師存在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征訂圖書報刊、購買專題教育讀本等。 |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湘潭生物機電學校辦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發(f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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